安聯環球投資-盧森堡系列基金 2026年度股東臨時會公告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公告安聯投信總代理之安聯環球投資-盧森堡系列基金將於中央歐洲時間(CET)2026年 1 月 23 日星期五下午2時30分,召開股東臨時會(下稱「本會議」),會中將討論及表決事項如下:
決議事項:
(1) 修訂本公司之公司章程(以下稱「公司章程」),以納入有關流動性管理工具(Liquidity Management Tools,簡稱 LMTs)之相關適用條文,並確保符合(i) 2024 年 3 月 13 日發布之指令 2024/927,該指令修訂了2009/65/EC指令(即「UCITS 指令」),內容涉及委任安排、流動性風險管理、監管報告、託管及保管服務之提供,以及另類投資基金之貸款業務;以及(ii) 其他相關且適用之監管要求。因此,將相應修訂公司章程第 7、8、9、9a、11、12a、12b 條之內容。
(2) 修訂公司章程,以納入歐洲議會與理事會於 2017 年 6 月 14 日頒布之 (EU) 2017/1131 號「貨幣市場基金規例」(Regulation on Money Market Funds) 之相關條文,並相應修訂公司章程第 5、7、8、9、11、12、12a、18、32 條,以及第 4 條之公司宗旨。
(3) 修訂公司章程,以反映經修訂之 1915 年 8 月 10 日《盧森堡商業公司法》(Luxembourg Law of 10 August 1915 on commercial companies),並作出其他若干次要修正;因此,將相應修訂公司章程第 2、5、6、10、11、12a、12b、14、17、18、19、22、23、24、26、27 條之內容。
表決:
上述決議應有代表股本半數以上股東的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通過。在計算投票結果時,以下情況之股份不列入「投票數」: 未參與表決之股東所持股份; 棄權之股份; 所交回之空白或無效選票。法定出席股數及多數決的規定將依據中央歐洲時間(CET)2026 年 1 月 14 日午夜(下稱「基準日」)的在外流通股數計算。股東的表決權應依據其在基準日所持有的股數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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