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聯收益成長多重資產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修約公告
| 主旨: | 本公司所經理之「安聯收益成長多重資產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下稱本基金信託契約),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核准在案,謹此 公告。 |
| 說明: | |
| 一、 | 依據金管會115年5月27日金管證投字第1150341656號函辦理。 |
| 二、 | 本次修正基金信託契約第14條之內容,包括: (一)投資於承銷股票之比率限制; (二)投資於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之債券比率限制; (三)增訂可投資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及 (四)配合法規調整文字用語。 |
| 三、 | 另為避免投資人大額申購或買回基金時,因其衍生的相關交易費用或成本使基金淨值被稀釋進而影響既有受益人之權益,本基金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範本增訂得收取反稀釋費用之機制,俾利保護既有受益人權益,惟反稀釋費用機制之施行日期將另行公告。 |
| 四、 | 本基金信託契約修正條文對照表詳列如後附;另本基金公開說明書亦配合信託契約修正,修正後之公開說明書可於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及本公司官方網站(https://tw.allianzgi.com)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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